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MPA复试分数线发布 总分为160,英语40,综合80.
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办法将在3月10日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2、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3、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做好准备。详见各学院复试要求。
4、复试考生需进行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相关事宜由各招生学院及校医院统一协调后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考生需提交政审表(点击下载政审表模板)。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7、参加全国统考及法硕联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8、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可通过成绩查询网站查询下载并打印,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6)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9、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10、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由复试学院通知。
11、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请点击相应类型进行下载),未按时提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12、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需转入北航,户口将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不含北航应届生)将于2018年6月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具体邮寄方式要求见调档函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