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与面试
1. 注册报考服务系统
注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大陆学生报考服务系统,系统网址详见 MBA官网:
http://www.gsm.pku.edu.cn/mba/index.htm
2. 在线申请(第一轮)
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在线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推荐信、荣誉证书及职业证书等其他材料。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线提交,提交前必须选择申请项目,且上课地点须与面试地点一致,提交后不可修改。具体要求见申请须
知及申请指南。
3. 材料初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邀请部分申请人进入下一轮申请。
4. 在线申请(第二轮)
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在线提交补充材料,包括成绩单、个人视频与短文等。
5. 材料复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邀请部分申请人进入面试环节。
6. 面试资格查询
申请人可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 项目大陆学生报考服务中进行查询。
7. 面试预约
获邀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可在线预约面试时间,一旦预约成功,申请人有且只有一次机会更改面试时间。
8. 面试准备
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携带书面申请材料参加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可为加盖档案所在地人事章或毕业院校教务章,不予退还)
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名片(请贴在申请表的证件粘贴页上)、当前/最后一份工作单位组织结构图及您个人所处职位和其他能帮助我
们进行有效判断的材料,比如:GMAT、GRE正式成绩单或者其它语言成绩证明(TOFEL 或者IELTS),其他证明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等)。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
9. 参加面试
非全日制MBA项目均需要参加中文面试;全日制 MBA项目除参加中文面试外,还需参加英文面试。
10. 面试结果查询
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项目大陆学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公布。综合申请人个人特质、材料评审、面试表现等,
确定申请人预录取或有条件预录取资格。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如果第一次申请没有获得面试资格或预录取资格或有条件预录取资格,当年不接受第二次申请,也不接受改项
目二次申请。面试资格或面试结果为等待的申请者,可以放弃等待资格,在全日制 MBA项目和非全日制MBA 项目之间调换申请(只限一次)。
二、预录取或有条件预录取
综合申请人个人特质、材料评审及面试评分来确定光华管理学院 MBA 预录取资格和有条件预录取资格。
三、全国管理类联考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所有获得预录取资格和有条件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完成以下步骤:
1. 全国管理类联考报名:全国管理类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的方式;一般为 10月初开始,具体事宜请于 2019 年9 月下
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届时,请申请人按照网上报
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支付报名费。
2. 全国管理类联考: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英语二;具体考试
内容以 2020年MBA联考大纲为准;考试时间为 2019年12 月-2020 年1 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
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北京大学将在全国管理类联考之后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但要求成绩合格
才能录取;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时间及说明请见研究生院网页及光华官网的通知。
* 没有参加提前面试或提前面试未通过的申请人,我们不建议您在全国管理类联考时报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项目。
四、初录取
1.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
· 报考北京大学并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成绩达到国家 A类线)、北京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初录取资格。
· 当年报考北京大学并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如成绩未达到国家 A类线或北京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可保留原项目预录取资格至次年,
次年可以直接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2. 获得有条件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
· 报考北京大学并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成绩达到国家 A类线)、北京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在预录取考生由于放弃预录取资
格、或者联考成绩未达国家 A线、或者未通过北京大学政治理论考试等原因而未被初录取的情况下,有条件预录取考生按照联考成绩择优递补给予
初录取资格。
· 当年报考北京大学并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但未被初录取的有条件预录取申请人,次年可获得原项目直接面试的资格。
五、正式录取
获得初录取资格的申请人通过录取复核、政治审核及调档后即被正式录取。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北京大学将向获得正式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报到须知。
七、户口、档案
所有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录取的 MBA学生入学时可将户口和档案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派遣。
* 以上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参照国家政策执行。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颁
发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取消考生预录取或有条件预录取资格,并通知其
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合作院校共同建立考生诚信问题通报机制。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有失诚信行为,将在认真查证并确认后,
把具体情况通报给其他合作院校。
十、声明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 项目独立完成,在招生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从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
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特此提醒申请人,对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商业活动中提供的涉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招生的任何宣传
信息,请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